热搜词: 

新疆冬天供暖室内温度标准是多少

发布:厚季荌


I、2020年新疆供暖温度标准
2020年,新疆升温气温标准不低于20摄氏度。 据相关公开信息提问,根据2020年发布的新疆采暖温度标准,供热单位在采暖期间必须保证节能建筑居住者室内温度不低于20摄氏度。
II、新疆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20摄氏度至22摄氏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节能办法》:

第二十条:民用建筑采暖节能应当转变热能利用观念,保证以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为前提,住宅建筑采暖温度应控制在22摄氏度以内;除学校、医院、幼儿园、疗养院等其他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公共建筑外,供暖温度应控制在20摄氏度以内。 之内。

第二十一条对投资供热管网或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增加供热面积的供热企业,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给予特许经营权。 因节能改造导致运营成本增加的,应当适当延长特许经营期限。

供热企业未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或者对已完成供热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未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特许经营机构不得授予其特许经营权或延长期限。 特许经营时期。

扩展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城镇供热、供水、燃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暖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并公布公共管网和区域范围内的供暖起止时间。

第三十五条采用分户供暖的用户,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 对不采用分户供热系统且终止单个用户供热可能影响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安全的用户,系统有权选择其他供热方式并提出终止供热合同。 供热系统附属设施运行的,不得提出终止供热合同。

第三十六条实行热电联产的供热项目,电力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热负荷的需要制定火电厂的电力生产和供应计划,保证火电厂的电力生产和供应计划。 提供外部热量。

第三十七条供热设施无法正常供热,需要停止供暖8小时以上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兼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 因经营者原因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供暖的,按日折算标准供暖价格,供暖期满后双倍退还给用户供热费;给用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采暖期间,住宅建筑的室内温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室内温度是在每个房间中心距地面1.4米的高度(对角线交点)测量的。 非住宅建筑的室内温度要求和检测方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用户、经营者对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市公用事业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供热、用电双方进行检测。

第三十九条用户室内温度低于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标准的,用户有权要求经营者处理;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者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经营者未能纠正问题,则按照温差折算的标准热价向用户退还热费;如果问题是由热源、设计、施工单位造成的,经营者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参考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节能措施

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新疆冬天供暖室内温度标准是多少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家都在看

查看更多综合百科